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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区建筑管理所更新执法车的复函(沪FJ6121)

信息来源: 区机管局 发布时间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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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碳排放交易领域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19-10-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10-2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机管局

区建管委:

你委《关于更新执法车辆的函》[宝建函(2019)79号]收悉。经核实,你委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宝山区建筑管理所名下一辆沪FJ6121(桑塔纳)公务用车,该车已核定为在编保留车,已列入本区2019年车辆更新预算计划,资金已落实。经研究,同意将该车更新为荣威新能源车型,车辆购置价格为15万元,由区财政局全额拨款。请你单位接函后尽快将该车予以处置,并将处置后出具的《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复印件交至我局,本局汇总相关材料后再报送区财政局办理控办及更新车辆手续。

特此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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