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管委:
你委《关于更新执法车辆的函》[宝建函(2019)79号]收悉。经核实,你委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宝山区建筑管理所名下一辆沪FJ6121(桑塔纳)公务用车,该车已核定为在编保留车,已列入本区2019年车辆更新预算计划,资金已落实。经研究,同意将该车更新为荣威新能源车型,车辆购置价格为15万元,由区财政局全额拨款。请你单位接函后尽快将该车予以处置,并将处置后出具的《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复印件交至我局,本局汇总相关材料后再报送区财政局办理控办及更新车辆手续。
特此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