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劳人仲〔2019〕办字第252号(应诉及开庭通知)公告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劳人仲〔2019〕办字第252号(应诉及开庭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2-14
【字号
  • 所属类目: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主题分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19-02-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2-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凯翔鞋业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褚月华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宝劳人仲〔2019〕办字第252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上午09:00时在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6号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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