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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2-09
【字号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02-09
  • 发文字号: 宝财〔2022〕1号
  • 发文日期: 2022-01-1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财政局

宝山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2021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区财政局紧密围绕区委、区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聚合力、强基础、求实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财政法治机关建设

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宝山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有关问题。对局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体决策,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从严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从述德、述廉、述责、述法等方面带头开展年终述职。

(二)强化法治宣教,牢固树立法律意识

财政局始终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的重要环节,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网上测试、现场参观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促进财政干部知规守法、公正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学法活动。积极参与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以与财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全体财政干部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因地制宜建立法治宣教阵地,充分利用政策法规公示、政务信息公开、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法治内容,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推动全体财政干部主动学法。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专题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注重实效、不走过场,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宣讲和局领导上党课等一系列教育活动,营造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财政实际,依法履行财政职责

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2021年度宝山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建立起目录管理制度,细化审核范围,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不断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水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理。

是政务公开不断深化。准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2021宝山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理清本年度信息公开清单、内容及责任部门利用好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告、档案馆等途径,及时将法律公开至相关媒体平台2021主动公开信息82条,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1条,均按时答复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是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不断加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对照检查实施清单,落实监管事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等事项。全年审批新增代理记账机构48家,共完成对34户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对47家新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例行检查,严格规范了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不断强化。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配足配强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人员,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明确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的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幅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区财政局全面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发现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落实力度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性不足,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今后工作中要加强财政管理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法治财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谋划部署,结合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定期听取、研究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领导机制。

二是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积极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中国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推进代理记账机构规范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关于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镇级财政预算管理等相关政策文件,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机制。

三是发挥引领作用,狠抓工作落实。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带头守法用法,自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大力构建所在部门的法治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制度引领,切实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全面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保障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把握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深刻认识,强化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夯实。

进一步积极贯彻落实《宝山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政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本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三)充实人才,持续加强我局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大财政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坚持在选好用好法治人才方面下功夫、花力气,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人员配置,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我局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以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工作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宝山区财政局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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