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 表 建 议 办 理 用 纸
建议号 093
装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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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提出人 |
杨梦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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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形式 |
□面见 □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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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杨梦婷代表: 您在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美兰湖区域公交与地铁同频的建议”已收悉,办理意见如下: 在轨交7号线美兰湖站可以乘坐到963路、宝山31路、宝山81路、1606路和1600路。根据市交通委关于公交轨交“两网融合”相关工作要求,建议在轨交终点站至少有1条公交线路的运营时间与地铁线路相互衔接。目前1606路的首末班车时间是5:50-24:00,可以和地铁末班车相互衔接,公交公司后续将根据客流情况适时调整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共享单车方面,我委已和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沟通协商,建议他们在美兰湖区域增加共享单车的投放量,方面居民“最后一公里”出行。 衷心感谢您对公交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出人意见,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 提出人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经代表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一份留提出人(若为联名建议留三份)。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4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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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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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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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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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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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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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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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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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非主动公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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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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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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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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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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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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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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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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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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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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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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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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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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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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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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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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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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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