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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印发《2019年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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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6-20
  • 发文字号: 宝市监办〔2019〕37号
  • 发文日期: 2019-06-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协(学)会:

现将2019年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19

 

 

2019年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宝府办〔20192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局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认真贯彻《2019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公信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执行《宝山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对涉及市场监管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网站发布解读稿、微信公众号推送和组织媒体转载报道等方式开展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组织访谈等方式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各科室)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媒体和公众集中关切的事项,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信机制,构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涉及我区市场监管方面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积极回应。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更好引导社会预期。(牵头部门: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科室)

3.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根据市局制定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探索建立本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限压缩、流程优化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做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5条”等配套政策和落地效果的公开。(牵头部门:注册科,责任部门:相关科室)

二是推进企业管理信息集中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围绕2019年工作计划,建立体系完整、责任明确、高效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及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牵头部门:监管科,责任部门:相关科室)

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牵头部门:注册科、监管科,责任部门:相关科室)

四是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加大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进度和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发布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结合本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提升邮轮经济发展能级、培育服务业优质供给、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政策意见、实施方案、支持措施、项目清单及其执行情况的要求,发布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公开。(责任部门:消保科、质管科)

五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化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做好药品监督检查和抽检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药品监督抽检、飞行检查、规范认证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主动听取社会各方对食品安全的意见,巩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工作成效。(责任部门:食品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餐饮科、药品化妆品科、医疗器械科)

六是推进财政公开。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选择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公开,细化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项目及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财务科)

(二)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提升回复效率,并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明示救济渠道。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减少办事时间,提高行政效率。妥善处理每件信息公开申请件,严防因工作疏忽引起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责任单位: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所)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及时更新各类文书,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积极开展专项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党政办)

(三)着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档案管理,按照要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定期汇总上报。(牵头部门:党政办,责任部门:各科室)

2.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局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联络渠道,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牵头部门:党政办,责任部门:各科室)

3.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确保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列入全年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对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党政办)

 

 

 

 

 


附件: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

 
编号

牵头部门

公开内容

公开要素

报送时间

备注

1

食品流通餐饮科

食品监督抽检、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情况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每月25

如市局条线有报送要求的,报送内容及时间节点也可依照市局要求执行,同时抄送党政办公室。

2

食品生产科

食品监督抽检、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情况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每月25

3

药化监管科

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GSP跟踪、GSP专项检查

检查时间、企业名称、许可证号、检查类型、检查人员、检查结论

每月10日前

4

医疗器械科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

每月5日前

医疗器械监督抽检

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情况

每季度末

5

特监科

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

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包括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包括事故总体情况、事故主要特点、主要事故原因分析)、上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重点工作情况及下年度特种设备安全主要工作

每年3月底

6

认证产质科

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抽查产品名称、抽查批次数、不合格批次数、企业名称、不合格项目

年底

7

注册科

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单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情况;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新证、延续、变更;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特种设备登记变更。

许可信息

每月25日前

食药监条线按原要求填写excel表格,计量条线也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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