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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镇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月浦镇 发布时间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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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9-15
  • 发文字号: 宝月府 〔2020〕29号
  • 发文日期: 2020-09-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月浦镇

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镇属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月浦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月浦镇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有关财政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完善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二、编制原则

1、公共财政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2、量力而行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3、统筹兼顾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确保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4、全面绩效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加快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

三、编制范围

行政、参公、事业单位、镇属公司,与镇财政有领拨关系的其他单位。

四、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三大部分。

1、收入预算是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编制收入预算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因素,认真测算预算年度的各项收入来源。

2、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预算。

(1)基本支出是各部门和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产生的支出,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标准和财政部门下发的各类定员、定额标准进行编制,人员变化要做出详细说明。

(2)项目支出是各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包括公共设施维护类、设施设备及政策性补贴类、基本建设类和扶持企业发展类等专项资金。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优化结构、讲求效益的原则编制。

3、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宝山区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编制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五、编制要求

1、强化部门责任意识。部门预算是事业发展计划的综合反映,是加强单位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计划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的有效手段。因此,各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逐级编制、审核、汇总,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

2、严控部门一般性支出。政府继续带头过紧日子,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改进会议和培训等形式,从严控制宣传片制作以及大型会议、论坛等活动。2021年继续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不超过2020年预算数。日常公用经费在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减10%,实行总量控制。除基本民生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在2020年年初预算基础上一律压减10%。

3、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推进部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年终,按规定将基本支出结余和已执行完毕及不需再执行项目支出的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统筹使用。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存量资金的清理工作,按时上缴本部门和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

4、加快支出执行进度。以项目支出为抓手,做实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项目支出的前期准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财政支出执行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5、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宝山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和单位要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预算项目编报的前置条件,实现项目支出预算编报绩效目标全覆盖。扩大绩效评价的力度,提高绩效跟踪管理质效。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6、加强资产预算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要建立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对账,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7、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各部门和单位要从预算编制的源头入手,强化采购项目预算约束,认真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项目需求和批准的预算实施采购。切实加快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准确使用支出功能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准确表述预算项目名称,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

为了细化部门预算的编制,各预算单位(部门)应严格按照镇财政下发的《2021年宝山区月浦镇部门预算表》的统一格式填报。

六、时间安排

2021年各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编制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一上”。10月9日前,各预算单位(部门)根据部门预算有关规定,编制上报部门预算表及编制说明。

(2)“一下”。11月6日前,镇财政对各预算单位(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下达部门预算建议数。

(3)“二上”。11月13日前,各预算单位(部门)反馈镇财政下达的预算建议情况。

(4)“二下”。在镇人代会审议批准通过2021年财政预算后7日内,镇财政将部门预算批复各预算单位。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4日

 

 

 

 

 

 

 

 

 

 

 

 

月浦镇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6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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