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第九批(2021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_共有产权保障住房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第九批(2021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信息来源: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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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1-08-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8-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宝山区第九批(2021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宝山区第九批(2021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1820日起—2021824日止

  接待地点:盘古路5721号楼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30

  举报电话56676005

  举报信箱:盘古路5721号楼

                      宝山区住房保障监督举报信箱(邮编:201999

电子邮箱http://bsfg.baoshan.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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