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弘源(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举办上海爱玛骏博专修学院有限公司的办学申请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们举办上海爱玛骏博专修学院有限公司。办学内容为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中小学生语言培训、自学考试助学;开办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校长为朱源泰;法定代表人为朱源泰;办学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055号2幢201室。
你们在获得办学许可后,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并做好相关的法人登记工作。希望你们能依法规范管理,开创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