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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虹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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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发文字号: 宝府〔2021〕90号
  • 发文日期: 2021-10-2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高虹军同志为宝山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姜玮枫同志为宝山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刘惠斌同志为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宝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许志康、祝铭东、高扬同志为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德龙同志为宝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高丹同志为宝山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敏同志为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谊同志为宝山区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丁炯炯同志的宝山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邵琦同志的宝山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职务;

顾瑾同志的宝山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唐佩英同志的宝山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畴文同志的宝山区吴淞中心医院院长、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吴淞医院院长、宝山区红十字医院院长职务。

原宝山工业园区、宝山城市工业园区主任、副主任的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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