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其他类别(内容)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是否公示 | 信息事项 |
南通五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20623699326847H | 缪建华 | 2520230011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 南通五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其行为涉嫌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 | 罚款 | 南通五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宝山区杨行镇东至07-09地块,南至07-10地块,西至07-10地块,北至沙浦河从事宝山区新城杨行杨鑫社区BSPO-0601单元07-08地块租赁住房项目(项目)中存在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1.5 | 2023/6/28 | 2099/12/31 | 2028/6/28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是 | 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