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3年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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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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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shan.sh.cn和本单位网站http://www.sbsw.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地址:泰和路245号,邮编:200940,电话:56178991。)

一、概 

2013年,在区委和区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紧密围绕“把上海市建设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工作目标,深入落实各项行政审批改革,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企业和公众认可,对进一步改进政府部门工作方式,优化本区内外贸易和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诚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诚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区商务委诚信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我委政府诚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推进工作;切实加强政府诚信和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专门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商务委、旅游局、粮食局、酒类专卖局各一名);设立了1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2、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和完善公文类信息审核机制。在办文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机制,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

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对每一件申请做到受理、拟办、办理、审核、答复等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坚持和完善依法征询第三方意见的工作机制。围绕区商务委的机构职责,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后有可能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以《政府信息公开征询意见函》、《权利人意见征询单》的形式书面向第三方征询意见。

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对政府信息涉及委内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并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对联合发文的,及时和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

3、加强基础工作

一是及时整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每月定期根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进行分类,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报备,并纸质报区信息委备案。二是及时公开年度报告。按照区府办的统一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委网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参加区里各类培训,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4、加强平台建设

2013年,我委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除了加强我委网站、宣传栏、会议形式、举报电话和设立书记、主任、行政效能投诉等信箱等平台外,还充分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区商务委网站、12345市民服务热线知识库,主动公开我委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方便市民多种方式获取我委公开的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外资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5、加强诚信建设

加强商业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在商贸企业中开展了商务诚信试点工作,引导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制度,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旅游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建设,组织区内54家旅游企业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监督机制。组织、指导区内旅游企业参加上海市“旅游企业诚信创建”活动,通过“旅游企业诚信创建”活动这一项长效管理机制,督促企业通过创建、公示这一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有效管理过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诚信创建监管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粮食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粮食领域信用制度,以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粮食收购许可审批、企业信用档案等为切入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管理。加强酒类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酒类监管力度,以落实应用上海酒类安全溯源平台为契机,不断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如每月公开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发放情况、2013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在商贸企业中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主题活动等信息。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我委主动公开了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申办、境外投资项目核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类和行政许可类信息;服务业、商业、外经贸等产业政策和发展情况等产业发展信息;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等投资信息;商业、服务业、外经贸月度、季度、年度等经济运行信息;国家、市、区制定的服务业、商业、外经贸等相关政策信息以及各类工作动态等信息。

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312月底,本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4条(累计71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0.3%;业务类信息16条,占4.7%;服务类信息327条,占95%

截止201312月底,共上报各类政务微博信息112条,被区政府网站录用81条。

1、主动公开范围

1)行政审批类和行政许可类信息: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申办、境外投资项目核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处罚的内容、程序、时限、部门等。

2)产业发展信息:服务业、商业、外经贸等产业政策和发展情况。

3)投资信息: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等情况。

4)经济运行信息:商业、服务业、外经贸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

5)政策法规信息:国家、市、区制定的服务业、商业、外经贸等相关政策。

6)工作动态信息:各类动态和新闻。

2、主动公开的途径

通过区政府网站、我委网站、宣传栏、会议形式、举报电话和设立群众意见箱等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企业业务办理,加强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2013年全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2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未发生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未发生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未发生市民咨询情况。2013年度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3893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虽然我委诚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规范,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公众知情权意识还有待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守法经营氛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和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调动消费者识假、防假、打假的积极性,形成方方面面重视诚信建设、人人关心诚信建设的良好局面。宣传商务领域各行业中诚信守法企业和从业人员典型,总结企业在规范经营、诚信服务等方面的有效经验并予以表彰推广。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事项目、办事流程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等信息的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大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力度,使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更贴近企业、群众的需要;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发布政府信息。

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力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努力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研究建立党务公开与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落实工作责任。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4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28.8%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4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说明:2013年主动公开数(将区粮食局、区旅游局统计在内)共344条(其中区商务委共260条:5条公文类信息,255条服务类信息;区旅游局共84条:12条公文类信息,72条服务类信息;区粮食局0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

0

2商业秘密

0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9.其他

0

说明:2013年依申请公开数(将区粮食局、区旅游局统计在内)共10条(其中区商务委7条;区旅游局3条;区粮食局0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893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 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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