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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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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1-01-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1-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2020年,宝山区医保局深入学习《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2号)文件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强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按照《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2020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依法决策、管理和办事能力。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日常自学和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武装头脑。突出学习党章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2020年,根据区委相关工作要求,区医保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议事决策规则,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强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基础工作。加强医疗保障领域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41日与市局同步启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警示宣传月,广泛发动区域内各定点机构摆放宣传展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政策讲解、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邀请市医保监督所专家对《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进行解读;邀请上海市中医药行业协会专家为医保定点机构开展反医保欺诈警示培训;邀请区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和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专题辅导,组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在“宝山医保”公众号上发布法治宣传类信息38条,并依托区融媒体中心、“社区通”等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强化“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典型案例对医保政策开展宣传。建立《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夯实普法主体责任。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宣传周,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和知识点测试等活动。通过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局系统、定点机构和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完善党建、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宝山区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律顾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合同项目审核、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实现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并按要求在区司法局信息系统中维护本单位法律顾问信息;制定《宝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宝山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和《宝山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监管办法》,通过积极与市局、市医保监督所以及区司法局等部门对接,再造执法全流程、规范执法全过程及文书、落实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对措施等,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权力“阳光运行”。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20年,区医保局在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了27条政务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细化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今年区医保局收到公开信息申请2件,全部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对标市医保局制定的标准化目录,建立并优化了《宝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六)配合落实“一网通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区府办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医保局对相关工作的部署,积极营造宣传氛围、落实专人专岗、拓展7项区自管公共服务新增事项,着力推进“一网通办”办理类项目落实和流程优化,加快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在服务大厅设置“一网通办”线上办理专区,在醒目位置张贴“一网通办”宣传指南,优化大厅功能,提高网办能力、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

(七)加强部门联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等行为。1225日,区医保局与区卫健委联合发文,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长护险定点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假结算等欺诈骗保问题,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维护基金安全,守护好百姓的“救命钱”。

(八)明确信访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办理情况纳入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办公室(待遇保障科)为信访工作责任部门,选派责任心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承办信访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办理各类信访事项,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系统性学习还不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情况的能力还不够,此背景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系统性、全方位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够大。

二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还不足。区医保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存在人员力量不足、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此外,目前尚无条件统一执法制服、配置监督执法车辆,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保障还需要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手段不够丰富。普法宣传过程中相对注重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执法程序的规范,结合实际案例或以直接深入基层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的力度还不够大,离“处理一件,警示一片”的效果还存在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决策方面,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到位。制度方面,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牵头优化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局系统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落实保密工作主管领导责任,对拟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所有信息进行内容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带头学法,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宝山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面向局系统和定点机构,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基金监管办法相关学习培训十余次,主动强化以案释法工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三是做好考核督促工作。督促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依法行政,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实时汇报沟通,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抓常抓小、立行立改。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组织引领,压实主体责任。继续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部门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学用结合,严格贯彻落实。将法治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学习传达和研究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区医保局实际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三是强化维稳,促进社会和谐。健全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的妥善处置,引导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四是加强宣传,履行普法责任。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运用多种信息发布平台和渠道,举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普法宣教活动。

 

 

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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