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入冬前安全生产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_行政执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入冬前安全生产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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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行政执法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11-13
  • 发文字号: 宝教〔2019〕96号
  • 发文日期: 2019-11-1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各教育单位:

为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11月10日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再排查、再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切实为全体师生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即日起各学校立即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时间

2019年11月11日-11月13日

二、排查整治方式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一是针对排查各学校内容全面自查自纠;二是完成相关内容的汇总表反馈;三要加强监管,区校园安全中心加强校园安全的督查力度。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包括中小学(成职校)、幼儿园(民办)及其他单位。

四、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加强“三防”建设。各校要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护校工作要求配齐配强专业安保力量,开展日常守护、巡逻、护校等工作,上下学时间确保4名叠加保安;规范使用我局新配置的防爆钳、警笛哨、防爆保安椅等安保防卫器械;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信息登记和出入证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及时排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继续做好对学校技防、物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包括视频监控、110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红外线报警装置、电子围栏及设防撤防等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有效性,为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和打击犯罪及黑恶势力行为提供技术支撑,筑牢师生安全防线,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人身安全案件。

2.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阅览室)、“三合一”场所以及实验室、学生食堂、校内超市、施工工地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及危化品储存室、地下车库、电动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充电装置等突出火灾隐患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单位内的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全面检查,节假日内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图书馆、机房、食堂等场所严格遵循断电、断水、关闭燃气阀门原则。

3.危化品安全。加强实验室管理,特别是化学实验室的管理。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规范及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教育和规范管理。

4.强化学生宿舍管理。有寄宿制的学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学生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玩火,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5.交通安全。各校车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校车使用的全程监管。租用社会车辆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必须严格遵照宝山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相关审核备案管理程序办理。

6.运动设施。对户外篮球架、足球架、单杠、双杠及户内向社区开放的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7.在建工地安全。学校要督促在建工地的承建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工地安全。

8.高空坠物隐患排查。要深入开展对学校内广告牌、空调外挂机、灯箱、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检查整治。在全面检查的同时,要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附着在老旧建筑物上且建设时间较长的室外悬挂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加固、拆除或完善,切实消除教育系统空中坠物安全隐患。

9.开展涉校涉师生矛盾化解和稳控。各单位组织开展涉校涉生有突出矛盾的排摸,及时分析、化解矛盾、排除风险。关注教职工(含外聘人员),发现行为或情绪异常人员要第一时间了解原因并及时采取疏导、矛盾化解等措施。情况严重的,要向公安部门报告,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处置。

10.开展防溺水教育。节期日期间,家长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职责,不让学生独自去野泳或到危险的水域游玩,同时学校要将学生防溺水事故的通知,通过各种途径告知到每一位家长。通过各类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识险避险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教育单位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再深化、再警醒,必须本着对全体师生极端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绝不心存侥幸。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决落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整治责任,特别是学校校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地毯式分类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全面清除死角盲区,确保校园运行安全有序。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改情况,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请各校根据学校的属性可以分别向镇教委、董事会、局基建设备安全管理中心汇报,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认真填写《入冬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表》(见附件),于2019年11月14日前电子稿、纸质稿(加盖公章)上交各块长。各块长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综合科。

 

附件:宝山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入冬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表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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