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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9A067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时间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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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提案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2-10-13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10-13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消防救援支队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2020年宝山区两办下发《宝山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其中,以顾村、罗店、高境为试点,主要在居民小区、农村区域、外卖、快递网点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和换电设施,并结合美丽家园建设,有序推进我区既有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2016年至2021年,本区共新增350个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目前本区共833个小区,797个小区已建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1734处,安装消防设施1364处,占比78.2%。全区大型综合体、外卖、快递、闪送集中区域共设置集中充换电场所64处。从2021年10月开始,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区社区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对居民区实施考核推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针对提案建议电瓶规格标准化方面,国家层面对电动自行车电瓶规格、形状并无明确的标准,2019年4月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中规定电动自行车的电机最高功率、电瓶最高电圧、整车最大重量和速度等,2019年7月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标准也规范了锂电池的标准,限制后的电瓶在规格和大小上差别不大,且目前市场上的换电柜基本能满足所有锂电池的大小。针对集中充电设施用电形式方面,目前全区社会单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基本为工商业用电,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以业委会名义委托物业申请的和从原先物业用电中接的电路为民用电价,部分小区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为第三方建设的和以前从商业用电中接电的为工商业用电。

下阶段,将按照《宝山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和《宝山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将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区消防委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社会单位在单位内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换电柜,以缓解居住场所集中充电设施短缺的压力,解决违规、无序的充电行为。二是区政府自2021年为100个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增设改造消防设施后,今年持续依托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120个点位加装改造消防设施。三是房管部门将落实《2022年宝山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实事项目对50个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四是各街镇将落实集中充电场所建设专项经费,通过街镇实事项目建设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在老旧居民小区内推动“智能充电柜”建设,解决居民停车难、充电难问题,同时,联合房管局协调物业和小区业委会重新申请采用民用电价。五是区房管部门将按照《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和市住建部门的要求,督促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二、隐患综合治理方面

近年来,各街镇园区将电动自行车治理纳入“一网统管”、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小网格”消防安全职责,形成了电动自行车监管发现、核查、整改、反馈的工作闭环,同时通过全区居民小区内2000余套智能梯控设施强化了科技防范。2021年消防支队在区科委立项研发电动自行车智能监管系统,已在部分居民小区、规模性租赁场所、商业店铺等100余处开展试点应用,预防了因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入户充电等不规范行为导致火灾的风险,下步将持续推广。消防、公安、房管联合属地政府定期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居民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对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法律告知,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2021年,消防和公安部门对拒不整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处罚20家次,警告110家(人)次。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查处销售未经强制认证、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等配件产品的违法行为和处电动自行车违规经营性“拼、加、改”装行为。2021年,立案查处18件,对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年度监督抽查13批次。公安交警支队通过设卡排查等方式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经过“拼、加、改”装的、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的行为,2021年共扣留电动自行车509辆。2021年,电动自行车火灾共82起,室内火灾10起,区消防支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延伸调查,倒查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或提供违规经营性“拼、加、改”装行为,区消防委针对居民小区室内电动自行车火灾建立逐起通报制度。

下阶段,一是将持续运作区电动自行车火灾治理专班,根据三年行动要求和《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消防、公安、房管、市场监管、属地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将联勤联动开展综合治理和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清零工作,指导居委、物业建立定期巡查机制,落实专人每周开展楼栋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并开展应急处置。二是持续在高层建筑小区内推动“智能梯控”系统建设,通过智能化感知设备远程监测预警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轿厢的行为。三是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深化本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宝市监产【2022】4号)要求,紧盯本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环节,强化行业自律,严厉查处经营性“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无照经营、销售门店不能提供证明进货来源文件等违法行为,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高发势头。

三、宣传教育发动方面

近年来,宝山区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一是落实“每周一宣”,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建立完善了小区消防巡查检查培训制度,每周开展隐患排查和入户宣传,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二是依托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和小区进出口等宣传阵地,不间断开展提示宣传和警示教育。2021年,张贴3万余张电动车安全“六提示”海报。三是开展专项宣传,2020年开始,区消防委办公室每年开展2次电动自行行车上门入户、签订承诺专项宣传,发动各街镇(园区)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逐户上门向居民发放告知书,与企业单位签订承诺书,今年2月已开展过第一次专项宣传。

下阶段,全区各部门将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一是持续贯彻和普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对市民进行专题教育。二是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居民小区、住宅楼宇及户外商圈的LED大屏、微信公众号、社区通等形式,“线上+线下”融合宣传,开展提示和火灾案例曝光。三是广泛发动居村委、志愿者等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上门入户”、“面对面”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群众逃生自救能力,营造全民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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