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提升居民社区自治活力,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高境镇人民政府以宝高府函〔2022〕14号文函告我局,申请调整高境镇逸仙一村第一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逸仙一村第一居民委员会原管辖范围包括逸仙一村北区(逸仙路1321弄58—61号、64—65号、68—70号、71—73号、77—92号、95—102号、105—126号)和逸仙一村南区(逸仙路1321弄31—43号)。逸仙一村北区东至吉浦路,南至逸仙路1321弄通道并与逸仙路1321弄62-63号、74-76号相邻,西至小吉浦河,北与逸仙路1321弄1支弄小区相邻。逸仙一村南区东至吉浦路,南与三门路555弄小区相邻,西与逸仙路1321弄5支弄小区相邻,北至逸仙路1321弄通道。辖27幢多层住宅,70个楼道,规划户数为1478户,实际入住1478户,3006人。
逸仙一村第一居民委员会调整后管辖范围除原有逸仙一村北区和逸仙一村南区外,还包括三门路559弄小区(三门路559弄1-7号)、三门路555弄小区(三门路555弄1-7号、16-17号、19-20号、26-28号、30-33号、75-79号、88-91号、92-94号)和逸仙路1321弄62-63号、74-76号。四至范围为:东至吉浦路,南至三门路,西至小吉浦河并与逸仙路1321弄5支弄小区、复旦软件园相邻,北与逸仙路1321弄1支弄小区相邻。辖58幢多层住宅,11幢平层住宅,112个楼道,规划户数为2148户,实际入住2148户,4251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地址不变,位于逸仙路1321弄93号,面积150平方米。活动用房共三处,总面积550平方米,第一处位于逸仙路1321弄80号甲,面积400平方米;第二处位于逸仙路1321弄66号,面积100平方米;第三处位于三门路555弄16幢2号,面积50平方米。配有社区工作人员9人。
为了切实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14)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沪委办发(2022)23号〕精神,我局拟同意调整高境镇逸仙一村第一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当否,请批示。
附件:逸仙一村第一居民委员会平面图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1日
(联系人:谢笑 联系电话:5611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