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祁连社区W121601单元E2A-01等四幅租赁住宅项目
开发建设运营主体的请示
宝山区人民政府:
宝山区祁连社区W121601单元E2A-01等四幅租赁住房项目的底价及出让方案已经区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市局租赁住房入市审核要求,对该项目具体出让要求请示如下:
一、“锦秋花园”项目于1997年奠基动工,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项目,整个锦秋花园规划面积2000多亩。本次拟出让四幅租赁住宅项目。
1、E2A-01地块:东至厚福路、南至文怡路、西至秋艺路、北至塘祁路,土地出让面积4.05627公顷,土地用途租赁住宅用地,容积率1.8。
2、E2B-02a地块:东至E2B-02b地块、南至含秋路、西至厚福路、北至塘祁路,总用地面积为1.86689公顷,土地用途租赁住宅用地,容积率1.8。
3、G1A-02地块:东至宁顺路、南至锦秋路、西至祁连山路、北至祁华东路,土地出让面积2.34205公顷,土地用途租赁住宅用地,容积率2.0。
4、G1B-02地块:东至宁顺路、南至祁真东路、西至祁连山路、北至祁真东路,土地出让面积2.15265公顷,土地用途租赁住宅用地,容积率2.3。
上海锦秋房地产有限公司母公司是香港远东发展有限公司,是1996年原祁连镇引进的房地产港资企业。考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议本项目由上海锦秋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建设运营主体。
二、上述租赁住房物业将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地块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建立统一的管理及服务平台,对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
三、上述项目房屋租金应在租赁管理要求中明确,并按照上海市租赁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租金水平应不高于市场同类房源租金水平,租金价格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情况适时调整。
特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
1、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大场镇祁连
社区W121601单元E2A-01等四幅租赁住房项目
的批复(代拟稿)
2、上海锦秋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宝山区祁连
社区W121601单元E2A-01、E2B-02a、G1A-02、
G1B-02四幅租赁住宅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主体的
情况说明》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施海虹 电话:13818912691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 年6月26日 印发
附件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宝山区祁连社区W121601单元E2A-01等四幅租赁住宅项目的批复
(代拟稿)
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宝山区祁连社区W121601单元E2A-01等四幅租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主体的请示》(宝规土〔2019〕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上海锦秋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建设运营主体。
二、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地块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建立统一的管理及服务平台,对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
三、项目房屋租金应在租赁管理要求中明确,并按照上海市租赁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租金水平应不高于市场同类房源租金水平,租金价格可根据市场租金水平情况适时调整。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日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