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宝山区委员会
政 协 提 案 办 理 用 纸
提案号 9C090
案 由 |
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C090号提案的答复 |
提出人 |
周佃民 |
答复形式 |
☑面见 □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 |
周佃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宝山道路增设路名含义说明提升宝山区区域文化影响力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经研究,现形成办理意见如下: 我区道路路名牌是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路名牌》(DB31/T 416-2008)进行规范设置的,根据规范要求,城市道路路名牌的功能主要是标示道路名称、门牌号、方向指示等内容,不包含路名含义解释。 委员提案对于彰显宝山历史文化,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具有积极意义,我委将积极配合区文旅局进行相关工作研究,在符合道路设施设置条件和推广需求的情况下,配合做好路名含义说明名牌的增设工作。
经办人签名:纪昱辰 联系电话:66939253 承办单位盖章: 2024 年 5 月 16 日 |
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出人意见,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提出人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经提出人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一份留提出人(若为集体提案、界别提案、联名提案留三份)。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4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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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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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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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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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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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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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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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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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非主动公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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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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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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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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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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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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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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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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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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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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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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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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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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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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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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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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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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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