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8A001号提案的复查_建议提案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8A001号提案的复查

信息来源: 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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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11-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11-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应急局

施刚委员: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高度支持下,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居危思安、严格履职,克服困难、迎难而上,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但由于宝山区域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高危企业及小企业数量多、门类广,特别是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的落实普遍不到位,导致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

您有关安全生产的提案转交区安监局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多次专门的研究,明确了改进的措施。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用好“停止供电”行政强制执行权势建议

2016年,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建设交通委、公安分局、环保、规土、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宝山区关于执行〈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停止供电”规定的操作办法的通知》(试行),旨在能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规范相关部门操作“停止供电”的行政措施。由于对新安法第六十七条有关“停止供电”的规定的具体操作办法从国家安监总局到上海市安监局都没有出台相关细则,宝山作为出台《办法》(试行)的第一家进行了探索,明确规定了采取强制执行的14条情形,以及采取强制执行的程序等。《办法》试行以来,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但到目前为止,没有1家企业因符合《办法》所列14条情形之一的企业被强制执行,一方面说明了本《办法》的实施,对企业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有关部门在执行《办法》的过程中,还不够有力。为此,区安监局采取下列措施以改进目前的现状:

一是严格实施。区安监局将根据《办法》明确的情形,加强对区域内企业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屡次被信访且查实的企业进行严格检查,逐条对照《办法》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绝不迁就,严格实施强制手段。

二是敢于作为。在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上,进一步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监管,切实克服畏难情绪,对符合强制执行的企业,及时上报区安委办讨论后上报区政府,使《办法》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关于加强“黑名单”管理的建议

2013年“8.31”事故发生后,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区安监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50条)。2014年,出台了《宝山区关于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黑名单”管理是贯彻落实50条意见的措施之一,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宝山区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其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监督合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震慑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办法》试行以来,截止目前,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黑名单”管理的16条情形,共有8家企业先后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其中3家已解除“黑名单”管理。

根据您的提案,为充分发挥“黑名单”的震慑作,以及在安全生产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区安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黑名单”管理办法。主要是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降低“黑名单”管理的门槛,并经区安委办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已下发。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办法》下发后,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及时上报,按一定的程序要求,及时列入“黑名单”管理,此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

三是及时公示。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在政府网站和区内新闻媒体上披露。通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并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转载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披露的“黑名单”名录。

四是跟踪落实整改。对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跟踪落实整改,披露期限届满,“黑名单”单位已完成整改的,经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复查认定,报区安委办同意,从“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专栏”中删除该信息。期限届满时,单位未完成整改,则继续列入“黑名单”。

三、关于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是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区安全监管局在安全监管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原因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全区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较弱。宝山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门类全,而局机关及监察大队实有人数只有33人,尽管全体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各类检查,但要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检查目前还不现实,检查的覆盖率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实行为实施严厉处罚的力度还不够,处罚率较低、数额偏小等。为切实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现象的处罚,根据您的提案,结合宝山安全监管的实际,区安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全年监督检查科学谋划、做好统筹,严格实施分级监管、有分有合,明确区全年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督促各街镇园区明确各自监管重点,做到突出重点、带动一般,确保监督检查的有效性、针对性,严防失管漏控。

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式。根据区政府要求,对照权力清单,将权力清单中8项检查工作全部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在监督检查中出现的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厉实施处罚。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做到认真服务与严格执法并重,在加强对企业服务指导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各科室队年度监督检查有任务、有目标,明确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处罚家次和处罚金额有明显提升。2017年1—3月,已立案查处9起,处罚金额16.8万元,同比去年(2起、5.8万)分别上升350%、190%(不含事故处罚)。

四、关于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积极性的建议

安全生产监管是一项任务重、压力大的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直致力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努力为从业人员员和市民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隐患提供方便。随着社会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逐年增加,但与“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氛围还有不少差距,奖励的实施也不很多,其原因主要一是社会及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举报途径还不是很了解;二是市民一般对企业安全隐患情况不太了解,大多举报为企业内部人员的匿名举报,无从实施奖励。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区安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设立监督投诉专栏。在区安全生产监察网站上设有监督投诉栏目,广大市民和从业人员需投诉、咨询,均可通过“监督投诉”栏目反映有关问题和进行咨询,我局有专门人员每天进行收集并及时处理核查。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可通过市民热线12345进行举报,方便市民和从业人员的举报、咨询。

二是实行有奖举报。区安监局对从业人员和市民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在第一时间内由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对举报属实且属于本局职能范围的及时严格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如所举报的隐患较为严重,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实行奖励。

三是广泛宣传。鉴于目前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平台市民知晓率不够的情况,我局将通过区有关媒体、简报、会议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方便市民及时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以上为您有关提案的办理情况,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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