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全面开展废品回收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摸工作的通知_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本区全面开展废品回收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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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7-15
  • 发文字号: 宝商务委〔2019〕9号
  • 发文日期: 2019-07-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商务委

各街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委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商务委《关于本市全面开展废品回收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摸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护我区废品回收领域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现就本区废品回收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明确指出本市废品回收领域欺行霸市等问题时有发生,各单位对此问题要高度重视,立即将废品回收领域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范畴,组织开展废品回收涉黑涉恶线索排摸,按照“有黑除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二、职责分工

商务委相关科室会同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做好区内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及备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排摸、整改工作。各街镇、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及备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排摸、整改工作。

三、排摸重点

结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重点排摸辖区内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及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是否存在强买强卖、非法竞争、暴力要挟、欺行霸市等现象。

四、加强宣传

在废品回收站张贴扫黑除恶告知书或宣传标语,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宣传、培训,逐级落实废品回收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落实整改

对排摸过程中发现的强买强卖、非法垄断、恶意竞争、暴力要挟等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会同城管、市场监管、房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对非法回收点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企业取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同时对排摸过程中发现的无序经营、环境污染等行业乱象进行治理。

六、信息报送

对于排摸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报区商务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宝山区商务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杭军,联系电话:56172573,传真:5657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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