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宝南大开发[2019]6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收悉。根据宝国资委行审[2019]34号《关于同意无偿划转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宝山南大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你公司出资人由上海新宝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名称、出资信息、党组织等相关条款作出的修改。请接本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