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_法治政府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2-01-24
【字号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2-01-24
  • 发文字号: 宝医保党组〔2022〕2号
  • 发文日期: 2022-01-2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2021年宝山区医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医保领域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科室具体干的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通过日常自学《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会、专题培训会等35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根据“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结合医保业务流程,推出《职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邮汇查询》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申请)》两项公共服务网上办理事项,持续提高“一网通办”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稳步推进“医保e助”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打破数据、时空、业务壁垒,围绕医疗救助托底性保障的政策初衷,重塑医疗救助流程,医疗救助实现“免申即享、免单即办、免跑即领。继续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切实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经办服务体验,2021年度经办服务“好差评”获得评价13221条,好评率99.98%。

(三)加强基金监管,增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效

深入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医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积极落实专项治理“回头看”,部门联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刑衔接,2021年区医保局对每家机构平均检查次数达5.18次,对269家机构进行了追款,累计追缴、扣减不合理费用597.61万元(不含市区联合检查)。全覆盖完成50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智能化监管系统、123家定点药店人脸识别系统以及26家长护险居家服务机构“长护e安”三级监管平台安装应用,持续推进监管智能化。完善协助执法专家名录库和第三方协助监管机制,发挥专家、第三方监管的专业及技术优势,提高监督检查质效。

(四)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行政行为规范合法透明

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不断提升“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完善《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增“开展医疗保险监督检查相关执法工作”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医保局保密工作,强化全体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责任,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对《2021年宝山区医保局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进行汇编,另补充《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群保密管理》,完善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宝山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按时汇总并向市局报送执法数据报表、基金监管工作专报和增刊,扎实做好执法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并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完善《宝山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和《宝山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实现重大执法事项应审尽审,保障重大执法事项合法合理。

(五)严格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2021年,根据区委相关工作要求,区医保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围绕医保待遇、医保监管、医保管理、医保经办等关系参保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2021年共召开党组(扩大)会36次,通过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92个。

(六)妥善化解纠纷,构建和谐医疗保障关系

有效运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医疗保障复议、应诉案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各类信访和12345热线工单130件,其中人民来信来访31件、“12345”热线工单(区网格)72件、“12345”热线工单(市转)27件,按时办结率、先行联系率、满意率均为100%,实际解决率97.96%,有效推动了群众问题的及时妥善解决,2021年全区工单较少单位排名第一。

(七)抓好政务公开,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制定《2021年宝山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依申请工作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时予以答复,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区医保局政府信息的权益。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抓好线上政务公开,依托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全面推进政务工作“五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按要求已公开36条政务信息。精细化运营政务新媒体“宝山医保”微信公众号,有序推送医保政策、医保动态、医保知识、党建工作等内容,本年度发布文章(视频)229条;二是重视线下政务公开,做好政务信息公告栏、查询点、宣传展板、电子屏等信息更新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便民化程度。举办以“政务公开 医保同行”为主题的政府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代表进行观摩体验和座谈交流,进一步提高局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八)强化法治宣教,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制定《上海市宝山区医保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夯实普法主体责任。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举办“医‘路’保障”健步走活动,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的“三进”普法宣传、定点机构医保知识自测竞赛、医保政策法制宣传有奖竞答等各类活动,累计编印宣传折页16万份,印制政策法规文件汇编、海报等宣传资料5万份、展板60块,组织52家定点机构近万名医务工作人员参加医保知识自测竞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方位、有深度的宣传。组织召开医保监管政策法规培训会,提高三类定点机构的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宣传周,线上线下开展宪法知识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测试、宪法民法典知识竞答,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贡献医保力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的形式需进一步创新。目前的普法宣传工作严肃性、教育性有余,而趣味性、互动性需加强,虽然开辟了“宝山医保”公众号新媒体宣传渠道,但公众号引流工作不够到位,普法宣传教育作用的发挥还不够。

二是医保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法制机构的人员力量相对不足,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行政法律制度以及医疗保障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公众对执法水平的期望值和评价标准不断升高,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专业性强,为确保基金监管的深度及持续性,目前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个人述职报告的相对独立组成部分,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推动法治建设与医保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有效化解医保领域矛盾纠纷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审定,全方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二)强化学习宣传,提升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效果

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与“网上学法测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医保法律法规等法治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中,采取集中学习、讲座授课、交流讨论等形式,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面向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定点机构、参保群众、广大市民群众,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线上线下开展医保法治宣传培训,全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监督考核,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挂钩,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以考核促进步。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确保抓细抓小、立行立改,推动医疗保障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思路清晰、责任明确,推动医保领域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完善信用管理,强化医保法治支撑。进一步落实区域内医保诚信管理措施,健全医保监管“重点监管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单”,发挥与卫健委“双记分”管理制度作用;优化定点机构考核机制、完善医保监管通报制度,让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定点机构管理更加透明高效。

三是优化医保服务,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探索医保经办“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优化医保经办日常高频事项“网上办”、推动医疗救助“自动办”以及推进医保自助服务社区嵌入,方便群众“就近办”。简化异地备案手续,提高异地就医线上结算率,深化长三角区域医保协同一体化发展,完善医保异地结算和协查机制。

四是建强法治队伍,夯实法治医保基石。通过中心组学习、法治专题辅导培训、跨单位交流学习等,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探索“智慧e宝”智能监督管理系统,将“互联网+”与医保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增强法治工作队伍力量。

五是加强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宣教实效。全面履行八五普法责任,把普法宣传和教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根据2022年《宝山区医保局普法责任清单》,丰富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新媒体普法宣教的影响力,充分提高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