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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追加生活垃圾陆运中转经费的函

信息来源: 区绿化市容局 发布时间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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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4-01-22
  • 发文字号: 宝绿容〔2024〕4号
  • 发文日期: 2024-01-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绿化市容局

区财政局:

宝山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于2022年9月20启动试运行,2023年9月1日通过环评自验收进入商业运行模式。我区生活垃圾收运模式由原有的水运中转改为现有的陆运中转。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的通知》(沪绿容【2017】19号)和《关于调整本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结算价格标准的通知》(沪绿容【2023】67号)精神,现将2023年宝山区生活垃圾陆运中转经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蕴藻浜码头--虎林路码头中转经费:压缩水运中转单价152.56元/吨,计划垃圾量1219吨/天,预算经费6787.92836万元;压缩陆运中转单价151.22元/吨,实际费用6728.30707万元,差额:-59.62129万元。

二、2023年蕴藻浜码头--泰和路码头中转经费:散装水运中转单价87.12元/吨,预算垃圾量256吨/天,预算经费814.04928万元;现陆运中转单价151.22元/吨,中转计划量256吨/天,压缩中转经费1412.99968万元,差额598.9504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增加539.32911万元。

综上所述,申请追加:1、2023年度生活垃圾陆运中转费用539.32911万元。2、在生活垃圾陆运中转计划量不变的基础上,虎林路码头、泰和路码头的转运计划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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