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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教育系统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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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9-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9-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教育局

《宝山区教育系统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进一步规范本区教育系统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区内学生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高供餐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依托更为完善的规章制度,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回应师生和群众关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宝山教育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文件适用的学校类别有哪些?

答:全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专门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托幼机构

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答: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五个方面,分别是: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

四、文件的核心内容有哪几部分?

答:文件从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共个方面来指导各学校如何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并且从食堂设施建设、人员架构、餐标菜谱制定、供餐公司管理、采购贮存加配送等操作、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培训考核、师生满意度反馈等环节应注意的事项给出了指导。

五、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提供哪些保障

答: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并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学校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区教育局要协调相关部门,从资金、场地、安全、规划、环保等方面,推进学校食堂建设,完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条件,保障学校食堂建设符合标准、运营可持续。

学校对食堂管理工作承担哪些管理责任

答:学校开办食堂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供餐。学校新建、改建食堂的,须到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后,方可实施新建、改建。学校食堂要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需覆盖关键点位,并实现监控信息上传至区教育局安全中心。

学校要接受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属地街镇包保干部等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督导,全面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接受区卫生健康委在卫生防疫、食品营养搭配方面的专业指导,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科学制定营养膳食,确保营养均衡。

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园)长、后勤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形成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采购、验收、加工、保管、财务、食品安全管理等岗位职责;加强学校食堂日常管理,检查监督食堂卫生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餐饮质量、伙食费用等;组织开展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经常性听取师生家长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建议,定期开展学校供餐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食堂工作评价;及时处置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相关信访投诉、热线工单和舆情,相关调查处置材料要存档备查。

、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管理守则》的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3.《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5.《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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