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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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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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9-01-1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2018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宝府办〔2018〕33号)要求,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中央、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推动我委行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截止2018年11月底,我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均顺利开展。现就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和渠道

(一)加强组织保障设立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副主任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办公室为我委处理政务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协调全委政务公开中的重要问题组织、指导、推进、监督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部门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在草拟公文的同时,审查并明确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公开属性。

(二)加强学习沟通邀请市发改委来我委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分别从专栏设置公开依据公开指南”等方面,针对我委大量的批文公开,进行指导同时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的沟通学习,及时学习落实《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宝山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意见》,并紧紧围绕《2018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的公开。

(三)健全体制机制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发改委《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目标分解到科室。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责任审查,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在规定工作日内制作完成,提交发布并归档。

二、四大重点领域强化公开

(一)规划计划

1.“十三五”规划

制定实施《宝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重点对指标、重大项目进行分解,确保五年指标分解到年度、落实到具体项目。推进46个专项规划和19个区域规划的定稿,形成完整“十三五”规划体系。做好“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宣传解读工作,开展历时2个月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主题巡展。印制8000册纲要文本、6000本市民版宣传手册发放至各相关委办局、街镇、园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镇园区现场解读“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内容,使“十三五”规划深入基层、深入百姓,让更多的市民关注了解宝山未来发展。

2.“十三五”中期评估

我委积极推进 “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期间,坚持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工作评估与效果评估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技术手段相结合,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征询意见,并及时将各阶段的工作成果在专栏公布,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相关成果。《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快于中期进度的指标22项,占全部指标的50%;符合中期进度的指标18项,占全部指标的41%。基本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经济发展“稳”的基础更加巩固,“进”的态势不断增强,“好”的效应持续积累,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稳步提高,现代化滨江新城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3.四大品牌

为贯彻落实上海全力打响“四大品牌”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载体、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着力构建“1+4+2+X”工作框架体系,“1”即牵头制定了1个指导性的总体实施意见《关于建设上海“四大品牌”重要承载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共包括六个部分23条内容。“2”是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2个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综合经济、服务品牌、制造品牌、购物品牌、文化品牌等五个板块、共73项指标;绩效评价体系已列入区委“1+3”考核体系。牵头起草《实施意见》和《打响“上海服务”品牌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了2018年聚焦服务环境、服务能级、服务经济、服务民生四大板块十大专项行动。除了在区政府网站专栏和宝山发布主动公开,还通过各大媒体公开发布。

(二)营商环境

1.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宝山实际牵头制定了《宝山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从投资环境、创业环境、法治环境等三方面提出了18项任务。会同各部门商讨办理方案,与人大代表积极沟通,认真办理形成《关于02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落实情况的报告》。筹备召开区经济工作会议,2月1日召开“宝山区经济工作会议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此次大会是宝山区历史上规模最大,表彰范围最广,表彰力度最强的一次区域性活动。会上,对87家企业、12个招商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部门、单位共550人参加会议。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18条”和加快邮轮经济发展“35条”等政策。同时,下达了2018年经济发展目标和《2018年宝山区经济工作任务清单》,各镇、园区在会上签订了2018年经济工作联动联考责任书,作为全区经济工作目标管理和对镇、园区年终考核的依据。这次大会,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稳增长,打响了2018年的“开门红”。 

2.“1+9”产业扶持政策

宝山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级财政安排的“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的设立与执行,对于支持产业发展,加快“调结构、促转型”,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能级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成长,促进宝山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情况,统一设立 9 项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分别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金融服务专项资金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规模经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张江宝山园发展专项资金。 

3.一网通办

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完成“单一窗口”改革,完善网上审批、服务事项要素管理,推进网上办理流程优化,实现线下服务“一扇窗”和线上服务“一张网”,通过区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当场办结事项和提前服务事项。

截止11月底,我委受理核准和备案(符合备案申报要求的)项目125个(金额341.15亿元)、节能审查项目6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办结;公共信用查询服务242次,当场办结;批复政府投资项建书项目128个、可研项目205个;窗口满意率评价100%。 

(三)金融服务

1、金洽会

搭建平台组织投融资对接活动,利用金洽会平台,公开金融扶持政策。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设立该项资金,按照《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 3200 万元。2018年针对挂牌和拟挂牌企业召开了20场投融资对接会或各类培训会议,组织参加了上海市第12届金融洽谈会,赢得广泛赞誉,汪书记亲临展会现场,区发改委(金融办)获得突出贡献奖。 

2、“宝山金融”公众号。

加强金融机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宣传区域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工作亮点,增强公众金融意识,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中小微融资服务平台

着力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困难,2014年获得“上海市金融创新奖提名”。截止目前,累计服务宝山企业438家次, 放贷金额达到7.68亿元。2018年共服务宝山企业300多家次,完成1.31亿元融资金额。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微融资服务平台与宝山张江科技融资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继续引导平台运行单位加强与区内金融机构、专业征信机构、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拓展服务的覆盖面,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和满足度。深化拓展中小微企业投贷联动服务模式,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信用体系

1、公共信用子平台

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制定宝山区信用“三清单”(2018版)。共上报市平台信用三清单:数据清单1178项,应用清单13项,行为清单39项;政务三清单:数据清单23项,应用清单2项,行为清单23项。共计357项法人信用信息目录和115项自然人信用信息目录。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推送。经广泛组织发动和仔细核查数据,今年至今向市信用平台提供和更新的公共信用信息3184条,累积向市信用平台归集30284条数据。关键信用信息完整程度比例达到100%,核心数据项完整程度比例达到100%,查询应用事项的覆盖率达到100%。,完成“双公示”信息公开及信用平台对接工作,加强“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 

2、信用宝山网站

依托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信用宝山门户网站(http://xy.baoshan.sh.cn/)。信用宝山设置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专项治理、联合奖惩、行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服务、典型案例等8个栏目。网站每周更新,发布上海的相关信用政策、宝山区1+9产业扶持政策及诚信建设相关内容,并与上海诚信网联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发布宝山区信用红黑榜,对接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系统,实施查询严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自2018年7月开通以来,实现访问量2万余次,不断更新红黑名单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各类信用数据,使老赖无处遁形,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共享信用信息,有效的推动了失信行为的跨部门联合惩戒。积极参加市发改委组织的信用平台观摩培训活动,获得郊区第一名。 

3、加强应用清单查询应用。

今年至今,通过账号、批量、接口共计查询法人信息超过3.7万次,覆盖“应用清单”中的10个单位、33个应用事项,应用事项查询使用覆盖率达到了100%。

4、场景运用

围绕宝山邮轮产业,让信用为邮轮经济服务。完成“信易+”推广,积极推动“信宜游”,通过诚信上海APP审核,信用等级为极好的用户自2018年4月26日起,享受歌诗达邮轮、地中海邮轮在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为守信市民提供惠民服务,公共信用评级为极好的市民可带不超5名家属走优先通道。并在酒类专卖监管工作中运用“绿红黄”三色信用预警制,推进“放心示范店”建设,引导被列入红、黄企业尽快修复自身信用。

三、“五公开”情况推进

(一)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委以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为公开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1.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事项公开。主动公开办事规程,主动公开项目审批结果,截止12月底,共主动公开立项批复等信息413件,主动公开率达97.73%,较上年有明显提升,主要涉及规划计划、项目审批等内容等方面。

2. 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做好2018财政预算、“三公”经费、2017年本级及2个部门决算的信息公开。 

3. 积极推进规划计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关于宝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4. 积极推进价格收费信息公开。每天发布主副食品价格监测信息、每周二次发布超市货比三家价格信息,按时发布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等相关价格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等。 

5、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公开。对我委涉及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进行及时梳理和公示,并对调整内容做好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加强网站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第一平台作用。

2、完善各渠道发布工作。继续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OA系统,微信公众号,宝山电视台,重大活动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三)规范程序,完善流程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内容。在公开流程上,一是主动公开,各科室拟定公开内容,分管领导审核,保密审查,经主要领导签发后,通过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上海市宝山区发展改革物价信息网等进行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委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后,由相关科室专题研究会商,经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审定后答复申请人。

(四)狠抓落实,突出重点

一是健全网上信息公开和服务平台,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规范服务,及时、有效地完成各类主动信息公开,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按照区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委工作情况,明确了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的范围,对资金、规划计划、项目审批、价格、收费等内容在网站上进行重点公开。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机制

基于便民原则,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大渠道,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申请平台申请,二是通过信函申请,三是当面提交申请,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受理。并严格执行内部审核和流转程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12月底,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数5件,内容主要涉及项目建设等方面。其中已答复5件,5件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均已按规范进行了回复和系统操作。

(三)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截止12月底,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1件。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没有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要求和公众期望,还有进步空间。主要是信息公开的统筹推进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2019年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 强化思想认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 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

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服务工作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贴近公众需求,强化公开平台

多渠道多形式抓好载体建设,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微博微信等载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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