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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罗店镇 发布时间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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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0-09-02
  • 发文字号: 宝罗府〔2020〕146号
  • 发文日期: 2020-09-0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罗店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市委市政府“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底线”要求,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宝安委会〔202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安全风险特点,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环境整体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镇专项整治工作,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镇党委书记              瞿新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远锋

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            汪碧云

镇党委副书记            王锁红

镇纪委书记              张  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蒋恬逸

镇党委委员(组织)      张尔威

镇党委委员(宣传)      陈  华

副镇长                  赵明玉

副镇长                  朱琼芳

副镇长                  张俊峰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副镇长蒋恬逸任办公室主任,安全办主任申喆珺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设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与工作小组

工作专班由镇综治办、规保办、社会事业科、社区办、规土所、房管办、网格中心、建管中心、安全办、城管中队、农副公司、市场所、公安派出所、物业公司等相关重点领域三年行动牵头单位派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推动落实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年行动期间,因职能分工调整的,相关任务由新的职能部门接续负责。

三、具体工作

推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务必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进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领域“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工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专题。

1.主要任务

一是严密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各企事业单位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单位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

二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督促各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宣传融媒体平台和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作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各安全体验馆(含消防、防灾减灾)、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题展板、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奔跑吧安全君”“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居村服务场所等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要结合安全承诺公告制度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刚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成效纳入考核指标。修订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制度。推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记分制管理”制度。

四是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积极创建本市安全发展示范街镇。

五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深化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2.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3)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完善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4)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上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涉及单位:安全办、村(居)委、公司)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主要任务

一是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企业要紧密结合生产经营活动,及时主动获取与生产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学习教育,增强全员依法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管理层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协调等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

三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市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国有企业要通过自建或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的方式,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均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四是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承诺、报告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风险隐患“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五是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开展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严格管控危险作业的环节和企业外包管理。

六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认定、服务和管理,压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主体责任。

七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实现安责险全面、深化覆盖重点行业领域。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贯通上下游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链路,要将供应商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导。

2.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起)。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单位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2)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对辖区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重点推动(2021年)。各单位、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学习借鉴和推广。

(涉及单位:安全办、村(居)委、公司)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1.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原则上不再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

三是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提高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严格执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四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开展安全防护距离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持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储运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

五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六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广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记分制,试点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述安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辖区内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开展梳理排查工作,专项检查相关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

七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完善宝山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信息监管系统,实现数据整合、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企业和专家队伍,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专业支撑和技术服务;合理规划布局建设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完善港口等应急救援一体化平台,配齐配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

(涉及单位:安全办、规保办、经发办、市场所、派出所、村、公司)

2.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起)。各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分析研判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摸排评估。督促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整改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形成自查自改报告报镇安全办。要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要按照“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严格的复查和验收,并出具复查验收报告。由区应急局、镇安全办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巡查,检查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各相关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4)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总结报告应包括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总数、重大隐患数、停产整顿企业数、关闭取缔企业数、行政处罚企业数、行政处罚金额等详实数据,要按照要求及时时报送镇安全办。

(四)消防安全整治。

1.主要任务

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善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加强规划用地保障,加快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

二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并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研究解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群租群居等一批极易导致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发动居民消防群防群治,建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伍,加强消防信息技术应用,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三是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发动企业对照整治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执法,重点整治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用途(尤其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厂房、仓库)、违规改建冷链仓储、违规搭建夹层空间、现场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违规住人等突出隐患问题。二是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和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其中,强化专业部门业务培训指导,落实常态化的风险隐患排摸发现机制。三是加强对厂房仓库尤其是冷链仓储改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加大对无资质擅自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规模型冷库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1年,排查登记的厂房仓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四是整治“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对老旧场所火灾风险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政府实事工程、街镇惠民项目等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

五是开展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打牢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对本地区农村自建出租房、缺水区域、限高限宽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加强对乡村小微企业、厂房仓库出租场所、家庭作坊等产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六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摸本辖区内相关重点单位,形成名册,并每年定期更新,并结合排摸出的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实际,梳理出消防隐患清单,并按照消防隐患危险程度划分“严重、一般、轻微”等级,坚持“消防危险性大的先开展整治、消防危险性小的先标准化创建”的原则,逐步推进整治。

七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0年将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八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2.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本辖区实施方案或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结合宝山区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对全镇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3)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

(4)巩固提升(2022年)。2020年11月底前,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消防隐患长效机制。

(涉及单位:安全办、综治办、规保办、规土所、社区办、房管所、城管中队、市场所、派出所、农副公司、村(居)委、公司)

(五)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1.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对各部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将安全管理作为城市“一网统管”建设的基本要素,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五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六是强化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治理,深入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2.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涉及单位:安全办、规保办、规土所、建管中心、网格中心、城管中队、派出所、村(居)委、公司)

(六)其他专项行动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请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宝安委会〔2020〕3号)文件要求,另行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单位根据五项重点工作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方案中涉及的牵头部门可根据《宝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深入分析本辖区历年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三年行动任务书,在任务书中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样板工程”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适应我镇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方案落实方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通过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镇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水平提高的矛盾问题。各单位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将整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科学精准施策,主动创新制度。认真抓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分析掌握本辖区、本单位的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做到限时整改、闭环管理。结合各单位的发展特点,进一步用好用好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优势,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信息优势,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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