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委执法大队渔政码头改建工程项目,区发改委已于2018年3月批复同意,然而,其中需要依靠中央财政补贴的资金,在报请农业部审批后,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农业部更名为农业农村部,原先向农业部申报的项目停止,中央财政补贴的资金已无法到位。我委执法大队的中国渔政31201船原长期租用吴淞口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码头靠泊,租用泊位不稳定,时常要移动船位且停靠位置十分狭小,由于船的吨位问题,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还要另寻内陆码头进行避风。目前因邮轮港业务拓展需要,今年6月1日起不得继续靠泊,渔政执法船舶已无码头靠泊。但随着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长江执法形势日益严峻,执法工作量日益增多,为确保渔业执法船艇和人员安全,建设渔政专用码头已迫在眉睫。
根据你委《关于宝山区农业委员会执法大队渔政码头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18〕78号),项目总投资为698万元,50%区财政资金已经到位,中央财政资金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终止,无法申请到位,为此,我委经研究调减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渔政码头改建工程项目投资规模为348.38万元。
一、项目选址
位于宝山区淞浦路780号,蕰藻浜与黄浦江交汇口西侧。
二、建设内容
原批复的建设内容:利用现有闲置码头岸线95m,加高加固该段防汛墙;加高改建现有防汛闸门1扇及门墩,封堵现有防汛闸门1处;新增35m长浮码头趸船2艘;新建定位带缆桩8根;新建钢筋砼平台1座;新建钢结构栈桥1座;同步实施水、电管线等附属配套项目。
调整后建设的内容:利用现有闲置码头岸线95m,加高加固该段防汛墙;加高改建现有防汛闸门1扇及门墩,封堵现有防汛闸门1处;新增35m长浮码头趸船1艘;新建定位带缆桩8根;新建钢筋砼平台1座;新建钢结构栈桥1座;同步实施水、电管线等附属配套项目。
三、工程投资
项目原总投资698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承担349万元,其余资金由我委按照相关政策,申请中央财政补贴。现根据我委宝农委〔2019〕29号文件决定总投资调整为348.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4.85万元,独立费用49.45万元,预备费14.09万元。
区财政专项资金349万元已经下达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四、项目法人: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特申请调整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渔政码头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