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余翠英同志为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朱峻峰同志的宝山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职务;
余翠英同志的宝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18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余翠英同志为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朱峻峰同志的宝山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职务;
余翠英同志的宝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