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解决防御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过程移动排水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上海市防汛指挥部下发了《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防汛移动泵车采购事宜的通知》(沪汛办〔2024〕40号),下达了采购防汛移动泵车的任务要求。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宝山区需采购防汛移动泵车一辆(泵车型号按流量为2000立方米/小时),预估费用为203万元,其中市级国债支付81.2万元,我区财政配套121.8万元。
为切实落实市级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域防汛排涝移动应急能力,保障区域防汛安全,我局下属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向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公务用车编制。
特此致函。
附件:1.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水务局购置防汛移动泵车的批复(沪发改投〔2023〕222号)
2.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防汛移动泵车采购事宜的通知(沪汛办〔2024〕40号)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