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定95套商品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及产权车位房地产权利人的批复_区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定95套商品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及产权车位房地产权利人的批复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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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体       裁: 批复
  • 发布日期: 2025-02-25
  • 发文字号: 宝府〔2025〕9号
  • 发文日期: 2025-02-1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予审批确定95套商品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车位房地产权利人的请示》(宝房管保障202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已配建的2个商品房配建项目用作区属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实行只租不售,共计房源95,产权车位38

二、上述商品房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及产权车位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名下。

三、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相关规定,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统筹协调房源精准供应,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配租和租赁管理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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