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3月至5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规土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4家所属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规土局为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由区规土局本部和4家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规土局及所属4家事业单位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10745.60万元,其中区规土局本部7471.72万元,所属4家事业单位3273.88万元。
根据区规土局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提供的2017年度决算报表资料反映,当年收入总计6998.43万元,支出总计9176.07万元,动用历年项目结转结余和事业基金弥补2994.14万元,至2017年末累计结余983.2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规土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基本按预算批复数执行,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基本能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但审计发现在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福利费使用不当。区建设用地事务所在福利费中报销一人硕士进修学费40%部分1.44万元。
二是部分市拨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至2017年末,区规土局本部“其他应付款”中宕存两年未用市拨专项资金共计112.07万元。
三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017年局本部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购买部分复印纸、硒鼓等合计30.74万元未经政府采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规土局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学费,市拨专项资金结余及时上缴区财政,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规土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并已在审计期间即知即改,将上述应由个人承担的学费收回,市拨专项资金已上缴区财政,同时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区规土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