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上海志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宝)应急罚〔2020〕5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姓名) |
上海志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码 |
91310120332747477U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苏志兵 |
处罚事由 |
上海志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 |
处罚依据 |
义务条款:《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处罚条款:《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对上海志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