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其他类别(内容)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是否公示 | 信息事项 |
江苏农垦建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200001347513879 | 邵贵祥 | 2520230014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 江苏农垦建设有限公司未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其行为涉嫌违反《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处分。” | 罚款 | 江苏农垦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宝山区大场镇东至桃浦河、南至邦德学院、西至经地路、北至纬地路从事经纬城市绿洲家园D2地块幼儿园项目(项目)中存在未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向不同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0.6 | 2023/6/25 | 2099/12/31 | 2028/6/25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是 | 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
上海弋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10120MA1HNUHU5E | 刘怀金 | 2520230015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 上海弋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其行为涉嫌违反《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三)违反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上海弋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宝山区杨行镇东至月城路,南至白沙园路,西至杨盛河,北至六里塘从事宝山区杨行镇BSPO-0501单元01-06地块新建商品房项目(项目)中存在未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 0.8 | 2023/6/25 | 2099/12/31 | 2028/6/25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是 | 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