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近日,区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宝山区创全“五清十美”行动——“楼道清整”行动的通知》(宝文明办〔2019〕15号),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全力打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的社区生活环境,结合月浦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楼道清整”行动,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对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标要求以及文明小区、文明村创建标准,通过开展楼道集中清整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力度,打造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居住社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二、实施范围
全镇创全点位小区的所有楼道和所有楼层。
三、实施内容
1.对楼道内占用公共部位乱堆物、乱停车、乱搭建等现象进行清理,对立面黑色广告和乱张贴等进行清除,保持干净整洁。
2.对楼道涂料斑驳脱落的墙体进行重新粉刷,公共部位的玻璃窗等进行擦洗保洁。
3.对配套的防盗门、信报箱、照明灯、扶手等设施进行检查并整修,保持功能完好,整洁美观。
4.对楼道内的宣传阵地进行统一归类,按指定地方张贴和布置。
5.有条件的小区楼道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美化,积极争创“最美楼道”“特色楼道”。
四、职责分工
本次集中行动以2017年9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依据,充分整合房管办、物业公司、公安、城管中队等职能部门及专业队伍力量,更要发动各社区内的党团员干部、志愿者、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文明办:作为本次行动的牵头单位,协调社区办、房管办、团委推进实施,并抓好活动的督查工作。
2.房管办: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物业公司,按照职责要求在整治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做好排摸、检查、宣传、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
3.派出所:负责对管辖内的物业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4.社区办:指导居委会开展入户宣传和引导,务必做到家喻户晓,并鼓励和支持居民进行自我整改。
5.安管所:做好相关宣传品或内容的制作、发布及发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于维护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等的安全意识。加强检查督促,落实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6.城管中队:负责对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公共部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对小区“黑广告”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7.团委:负责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所在地区行动的宣传、发现、清整和长效管理。
五、时间安排
行动时间为2019年8月--12月。分为四个具体行动:
1.发现行动(8月中旬-9月中旬):由文明办牵头,联合社区办、房管办、团委,协调物业公司、居委干部和社区志愿者等开展楼道自查行动,同时将各小区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分析,根据不同问题类型进行分类,形成相对应的一楼道一整治清单和方案。
2.宣传行动(9月):派出所及安管所配合各居委会、房管办、物业公司开展入户宣传和引导,务必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进行提前告知和劝导,鼓励和支持居民进行自我整改。
3.集中行动(10月):由文明办牵头,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办、房管办、派出所、安管所、城管中队等)组建集中清整行动队伍,分批分阶段逐一开展集中清整行动及联合执法行动。
4.长效行动(11月—12月):文明办将组织开展清整行动达标验收,建立完善问题的发现反馈和即知即改机制,有效防止“回潮”现象。
六、工作要求
本次行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此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发动群众,确保行动合理合法合规,确保社会稳定。
1.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文明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参与行动。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行动要求主动靠前、履行职责,积极做好行动的宣传、检查和执法。
2.加强宣传动员,注重疏堵结合。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宣传本次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时间节点、方式方法等,做到家喻户晓。行动中要注重疏堵结合,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整治不文明现象结合起来。行动中要充分发挥社区党团员干部,楼组长以及志愿者作用,倡导更多的社区群众主动参与,切实做到自治和共治相结合。
3.加强常态管理,保持活动成效。各部门行动要一鼓作气,做到清整彻底,不留死角。社区办要在本次集中行动后,继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和清整行动,在整治的同时及时跟进长效管理机制,保持常态。镇创全办将结合日常检查对部门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整治后续的常态管理进行跟踪,并通报相关情况。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中共宝山区月浦镇委员会 2019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