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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山区城管执法局招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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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示公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09-1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9-1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管执法局

关于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招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区城管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拟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区城管执法局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对日常行政管理中(包括但不限于法治政府及制度建设)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相应的法律论证和审核意见;

(三)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各类政府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四)协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内部管理;

(五)协助在单位内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六)协助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访矛盾化解,应对突发事件等;

(七)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

(八)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案件;

(九)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外聘法律顾问的选聘要求

律师事务所承担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规守法,诚信勤勉,有良好的职业信誉,能够较好地履行社会职责;

(三)有5名以上符合个人担任外聘法律顾问条件的专职律师;

(四)有连续5年以上受聘担任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

(五)熟悉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并承办过较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服务能力;

(七)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服务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服从区城管执法局工作大局;

(三)法律业务能力强,熟悉行政机关运行机制和行政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为行政机关代理过较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且胜诉率高;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

三、聘请程序

(一)申请

有意应聘的法律顾问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顾问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等;

2、为区城管执法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

上述应聘材料请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发送至邮箱wuqiong@baoshan.sh.cn

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56121029

(二)初审

区城管执法局案件审理科将组织初审工作,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服务工作方案等因素,择优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法律顾问单位。

(三)审定

经初审后提出拟聘法律顾问单位名单,报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会审定。

(四)签订合同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会审定后,签署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权利义务、职能职责及工作成效、费用支付等事项。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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