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佳燕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在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罗店镇佳翔苑小区地下车库新能源车充电问题”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经核实,罗店镇佳翔苑小区地下停车场性质属业主共同所有,现规划有519个车位,随着新能源车的普及,小区电容量出现不足。
根据《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现有地下车位租赁人(一年(含)以上)在建设安装自建桩前,应当书面告知物业,物业应当配合电力部门开展相关接入流程。如遇小区剩余的电力变配电容量不足时,电力部门负责小区增容改造工作。
据此,物业向电力部门提交了小区增容改造的申请,至2024年4月1日,该小区已完成改造,无电容量不足问题。因目前所有地下车位都已出租,居民可以到物业登记,按登记先后顺序,待取得地下车位租赁权后向物业、业委会提出自建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