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起至 2021年1月17日
接待地点: 盘古路572号路1号楼 603室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1:30、14:00至17:00
举报电话: 36110197 举报邮箱:bszfbzzx@163.com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可申请配租类型 |
1 |
郑尚达 |
民星路376-4号 |
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 |
2 |
印国洪 |
陈行街125号 |
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 |
3 |
干敏 |
南东路89弄16号103室 |
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 |
4 |
曹金仁 |
南大路20弄1号303室 |
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 |
5 |
黄韬 |
华灵路560弄14号601室 |
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 |
6 |
李荷花 |
环镇北路400弄20号201室 |
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 |
7 |
周迅 |
大场东街185号 |
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