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5〕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3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6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规划道路红线,南至G1503郊环蕰川立交,西至规划道路红线,北至沪苏省界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罗泾镇宝丰村大宅组82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24.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宝山区罗泾镇宝丰村丰富组93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4.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宝山区罗泾镇陈行村陆家组8366.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83.80平方米、建设用地1640.30平方米、未利用地142.80平方米。
4、宝山区罗泾镇陈行村徐家组57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0.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宝山区罗泾镇海红村王睦组(王陆组)33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31.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宝山区罗泾镇海红村袁家组386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1.70平方米、建设用地3236.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宝山区罗泾镇海星村薄家组84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5.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宝山区罗泾镇海星村江西组1768.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68.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宝山区罗泾镇海星村严家组293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11.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3.00平方米。
10、宝山区罗泾镇海星村杨北组24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5.20平方米、建设用地3.50平方米、未利用地31.60平方米。
11、宝山区罗泾镇海星村朱家组3979.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79.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花红宅组415.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0.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5.10平方米。
13、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夹弄宅组97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70.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4、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毛家镇组210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27.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6.80平方米。
15、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毛塘宅组97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23.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8.80平方米。
16、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前老宅组2095.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70.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24.60平方米。
17、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沈宅组6318.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65.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2.80平方米。
18、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袁村宅组2389.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9.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9、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张家宅组1.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0平方米。
20、宝山区罗泾镇花红村中心宅组688.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8.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1、宝山区罗泾镇牌楼村沈陆宅组2311.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11.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2、宝山区罗泾镇塘湾村瞿塘宅组36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6.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3.00平方米。
23、宝山区罗泾镇塘湾村卢家宅组210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84.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9.20平方米。
24、宝山区罗泾镇宝丰村南宅组1172.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2.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5、宝山区罗泾镇宝丰村塘新组582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52.20平方米、建设用地546.30平方米、未利用地30.00平方米。
26、宝山区罗泾镇宝丰村严家组383.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3.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7、宝山区罗泾镇宝丰村严陆组4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835.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668.10平方米、建设用地5758.40平方米、未利用地1409.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6153026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史田园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