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环部和住建部对我市黑臭水体督查期间河道巡查日报告的通知_政府信息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开展生环部和住建部对我市黑臭水体督查期间河道巡查日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城运中心 发布时间 2018-10-19
【字号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8-10-19
  • 发文字号: 宝网管〔2018〕14号
  • 发文日期: 2018-10-1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运中心

各街镇、园区网格化中心:

近期,生环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118号),将于1022日—112日来上海对黑臭水体整改落实情况和问题清单进行巡查。区网格化中心应区领导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在生环部和住建部对我市黑臭水体督查期间实行河道巡查日报告制度。

一、报告种类

分为重点河道日报告与其他河道日报告。

二、河道明细

1、重点河道:①南泗塘河、东茭泾河、走马塘、向阳河;②《58日至22日督查工单登记汇总统计总表》涉及河道。

2、其他河道:除重点河道以外的其他河道。

三、报告内容

1、重点河道:涉及河道及河道边可视范围内的网格化案件,尤其排查《58日至22日督查工单登记汇总统计总表》涉及问题的解决情况。

2、其他河道:主要上报暴露垃圾、固体废物、违法搭建、河道绿化、防汛墙破损、防汛步道破损、乱设排污口及违规排放、违章停靠(船只)、乱垦乱种、违法养殖、乱推物小类案件。

四、报告形式

1、监督员通过手机上报网格化平台。

2、填写相关电子表格(河道巡查日报告表格)报区网格化中心。

3、街镇、园区如涉及重点河道与其他河道的,请分两个电子表格上报。

五、报告时间

1022日—112日每天15:30前以qq形式将河道巡查日报告电子表格发区网格化中心平台监督处置科张璟峰(qq2277615166)。

本次督查工作为区今年重点工作,区网格化中心会将每日网格河道案件情况报区河长办。各街、镇、园区需及时将上报的网格河道案件进行平台流转,涉及属地处置的必须尽快落实处置,并确保处置质量。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 是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