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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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1-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5-01-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宝府办〔202414号)要求,编制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宝山区宝东路879邮编:201999联系电话:021-561250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区医保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81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宝山医保”发布医保政策、医保动态、医保知识等文章(视频),共计287条。主要做到:一是根据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部门领导、分工信息及机构联系方式;二是发布《2024年宝山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开2024年医保服务、医保监管、医保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信息;三是做好财政数据信息的公开,发布2024年部门预算及单位预算、2023年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四是做好本单位重点工作信息情况的公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44条、20241-12月以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12条;五是组织开展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进大厅、进家门”等六进宣传活动共计256,发放宣传折页等资料6万余份,宣传覆盖103万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全部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2件为原主动公开件,已复印邮寄相关信息至申请人并告知网上查询地址;1非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已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五重审查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

区医保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宝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区医保中心办事大厅等场所及时主动发布医疗保障领域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举办“市民参与 共话医保”政府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走进医保经办大厅,共促服务优化、管理升级。

(五)监督保障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针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总结短板积极改进,强化工作落实。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通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医保局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改进之处: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5年,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加解读的原创性,围绕医保相关政策,正面回应群众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不断加强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深化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关切,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便民作用。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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