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至5月,上海市宝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的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
审计结果表明,区城管局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按照预算批复数执行,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区城管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区城管局在公务用车、货物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区城管局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通报了本次审计情况,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及时做出了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城管局修订了《区城管局关于执法执勤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油卡管理权限、加油品种、加油地点等内容,完善了油卡月报表填报流程,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另外,区城管局认真落实《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中关于车辆维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完善了公务用车台账记录。
二、关于货物采购项目比价流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城管局制定了《区城管局关于小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型项目的采购方式;对2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明确采购流程管理,强化参标单位资质审核。
三、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城管局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点,并重新粘贴了固定资产标签。
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