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大委〔2015〕13号
宝大府〔2015〕13号
中共宝山区大场镇委员会
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基层单位经济社会发展
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
各村、镇属公司、事业单位、社区: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我镇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书的考核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大场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对基层单位的考核办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经济工作的考核对象为10个行政村、5个镇直属公司和大华集团、申新集团。
社会发展工作的考核对象为10个行政村、5个镇直属公司、7个事业单位、大华集团、申新集团和69个居民区。
总的考核原则:针对各单位的差异性,实施分类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两大内容,一是经济工作,二是社会发展工作。
(一)经济工作:
按照各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差异性,实行分类考核,并根据考核指标设定相应分值,总分100分(百分制)。经济工作的考核指标分为9个大类,主要是:1、财政收入;2、增加值;3、招商引资;4、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5、净资产收益率;6、资产负债率;7、应收账款周转率;8、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9、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二)社会发展工作:
由镇分管领导结合各自的考核内容制定分值,总分100分(百分制)。社会发展工作的考核指标为4个大类,主要是:1、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2、社会管理与城市安全;3、城市建设与生态改善;4、党的建设与行政工作。
三、考核方法
10个行政村、5个镇直属公司、7个事业单位和大华集团、申新集团的考核由各分管领导(牵头领导)结合各自的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制定相应分值,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69个居民区的考核由分管领导(牵头领导)、镇社区党委和镇社区办,结合年度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内容细则,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分管领导(牵头领导)要对《2015年度经济考核内容》、《2015年度社会发展考核内容》中的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分解,确保考核目标落到实处。
四、关于权重
(一)各单位两项考核内容的权重:
10个行政村的考核分为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工作两项考核内容,采取分开考核打分,并根据工作侧重点不同,区别权重比例。其中涉及南大综合整治和经适房基地建设的5个村(南大村、联西村、丰收村、丰明村、葑村村),经济指标与社会发展工作指标按3:7比例考核;东方红村、场中村、联东村等3个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工作按4:6比例考核;场南村、红光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工作按5:5比例考核。两项考核总分为100分。
5个镇直属公司的考核根据工作侧重点不同,按不同考核内容分开打分。大场工业(商业)公司考核内容为经济指标与社会发展工作,指标按照4:6比例考核;大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宝山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考核内容为经济指标与社会发展工作,指标按照7:3比例考核;乾溪置业总公司、祁连房产开发公司的考核内容为镇下达的建设任务和党建与行政工作,按照8:2比例考核。大华集团公司的考核内容分为经济指标和党建与行政工作,按照9:1比例考核。申新集团公司的考核内容为经济指标和党建与行政工作,按照9:1比例考核。考核总分均为100分。
镇属7个事业单位、69个居民区考核指标内容为社会发展工作,权重100%。
(二)社会发展工作四个大类的考核权重:
四个大类即:1、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2、社会管理与城市安全;3、城市建设与生态改善;4、党的建设与行政工作。
5个行政村考核的经济工作与社会工作3:7的比重中,70%的社会发展工作按以上所列四大类,各自权重依次为:18%;17%;18%;17%。
3个行政村考核的经济工作与社会工作4:6的比重中,60%的社会发展工作按以上所列四大类,各自权重依次为:15%;15%;15%;15%。
2个行政村考核的经济工作与社会工作5:5的比重中,50%的社会发展工作按以上所列四大类,各自权重依次为:13%;12%;12%;13%。
镇直属公司中,考核的经济工作与社会发展工作按4:6比重的,社会发展工作按以上所列四大类,各自权重依次为:14%;16%;14%;16%;考核的经济工作与社会发展工作按7:3比重的,社会发展工作按以上所列四大类,各自权重依次为:7%;8%;7%;8%。
五、考核奖励
考核实行年度评优考核奖励,由镇党委、镇政府根据各单位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定若干个年度考核优秀单位进行奖励。
六、特别情况考核
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城市安全运行的重大事件、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等其他负面影响较大的单位严格实行倒扣总分的办法,具体考核结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七、本意见附:
附件一:《2015年大场镇经济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二:《2015年大场镇社会发展工作考核内容》
中共宝山区大场镇委员会
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4日
中共宝山区大场镇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