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有关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8号)、《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1〕426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宝山区农业绿色生产奖补政策及相关任务清单的通知》(宝农委〔2022〕9号)文件精神,为稳定蔬菜生产,增加绿叶菜种植面积,提高菜农的种菜积极性,继续对本区从事蔬菜种植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财政补贴。现就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蔬菜农资和蔬菜上图)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蔬菜农资补贴。纳入2022年全区规模化菜田面积6600亩考核,符合蔬菜种植规模要求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蔬菜上图补贴。纳入市农业农村委“一张图”、实施生产过程电子化管理的10亩以上规模的生产经营主体。补贴面积为市级确认的2021年度蔬菜种植上网面积。
二、补贴标准
(一)蔬菜农资补贴。按实际蔬菜种植面积每亩给予补贴100元(市区二级)。
(二)蔬菜上图补贴。对照“一张图”系统上网直报信息中实际完成全生产周期的蔬菜并符合条件的种植亩次测算,绿叶菜单位面积全年补贴上限为5个亩次,其中夏季绿叶菜上市(6月1日—9月30日)2亩次及以上,冬季绿叶菜上市(12月1日-3月31日)2亩次及以上;绿叶菜与其他蔬菜轮作的合并计算,最高上限为5个亩次;其他蔬菜单位面积全年补贴上限为1亩次。补贴标准绿叶菜补贴200元/亩次(市区二级) ;其他上网非绿叶菜种植补贴50元/亩次(市级)。
三、工作要求
(一)补贴资金采取国库直拨方式下达,并按照《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1〕3号)要求程序规范发放。
(二)各镇在补贴资金请款发放前必须按相关要求,把补贴对象的蔬菜种植和上网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各镇农业、财政部门要指导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财务核算和补贴资料的归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
(四)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对全区的蔬菜种植和上网直报信息进行核查,对各镇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资料归档等环节进行检查。
(五)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及存在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宝山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蔬菜农资和蔬菜上图)资金分配明细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