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对瓶装燃气非法经营场所及燃气设施开展网格巡查的通知_政府信息公开目录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协助做好对瓶装燃气非法经营场所及燃气设施开展网格巡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城运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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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9-06
  • 发文字号: 宝网管〔2019〕11号
  • 发文日期: 2019-09-0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城运中心

各街镇、城市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园区:

为切实加强本区燃气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燃气市场安全有序。经与区建管委商定,从即日期起,除13正规的瓶装燃气供应站之外,在全区开展对瓶装燃气非法经营场所及燃气设施情况展开网格巡查,坚决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燃气经营行为,现通知如下:

1街镇(园区)网格监督员结合日常巡査对本辖区的动迁基地、区域结合部、停车场和经营门店等场所内非法储存或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巡查取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区平台派单处置

2、加强对辖区内燃气管道占压及相关部件受损情况进行巡查,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协助燃气管理部门早发现、早上报,确保燃气安全使用和有序运行,同时,对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按流程上报,切实履行好巡查发现和监督处置的职责。

3、区平台要与区建交委燃气管理所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加强相关案件的处置督办。区网格督察部门加强专项巡查,配合做好数据研判分析。区热线部门对相关市民投诉做好督查跟进,确保问题得到满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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