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提高上市商品蔬菜的质量,确保市民食用蔬菜安全,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18年蔬菜生产补贴资金使用的通知》(沪农委〔2018〕117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推荐农药品种和绿色防控产品推广及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农技〔2018〕5号)文件精神,2018年继续做好蔬菜生产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补贴农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农药品种及规格
根据《上海市2018年度农药推荐品种名单(蔬菜)》,确定宝山区补贴农药品种、生产厂家、规格,详见《2018年宝山区蔬菜重大病虫防治药剂推广名单目录》(附件1)。
二、补贴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常年种植商品蔬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贴数量及金额
2018年宝山全区蔬菜种植面积8398.64亩,按每亩最高补贴100元的标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资金最高额度为83.9864万元(市、区两级资金),年度补贴资金结算以种植户实际购买数量为准。各镇补贴资金明细,见《2018年宝山区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资金额度明细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区农委委托上海宝山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负责操作有关补贴农药相关事宜,区蔬菜技术推广站负责补贴农药推广使用的技术指导工作。上海宝山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根据各镇推广使用农药的品种和数量,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供货合同报区农委备案。2018年度的补贴农药购买实行实名制,菜农到补贴农药购买点用身份证购买补贴农药。上海宝山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要定期统计补贴农药的采购和供应情况报区农委备案。
2、各镇应遵循农民直接受益的要求,做好补贴农药的落实使用工作,必须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及农药供应点张榜公示补贴农药品种和销售价格,不得出现擅自超价销售情况。
3、各镇要及时掌握补贴农药的购买使用情况,并分户逐级做好台帐。
4、各镇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农药购买使用的监督力度,防止出现倒卖农药现象,确保补贴农药落实到户,使用到田,若发现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蔬菜种植户发现倒卖补贴农药的,将取消其享受补贴的资格。销售补贴农药的经营主体要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农药的销售,如出现违规加价销售的,将追回差额资金,取消经营补贴农药的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经营主体出现倒卖补贴农药及超范围使用补贴资金的,将追回其所得资金,并取消经营补贴农药的资格。
5、各级农技推广服务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菜田,做好安全用药的指导服务工作,帮助菜农掌握科学用药和安全生产技术,确保地产蔬菜安全卫生优质。积极提倡菜农交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推广应用农药在防病虫害时产生抗药性。
6、区相关部门将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进行检查。
附件:
1、《2018年宝山区蔬菜重大病虫防治药剂推广名单目录》
2、《2018年宝山区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资金额度明细表》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60-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