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茆春霞、宋海虹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你们提出“关于小区空中飞线整治的建议”的建议(第067号),经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区消防支队会同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区内部分小区正试点开展智能充电桩建设,但因各小区推进进度及建设标准不一,无法统一使用云易充互联网共享充电桩。区消防支队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逐步统一建设标准,在各社区、大型综合体等场所安装智能充电桩,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电动自行车“智慧用电”新模式。此外,按照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区消防支队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并进一步推进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建设。同时,结合当前开展的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及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区消防支队将会同区房管部门及各街镇、居(村)委、派出所等对居民小区“飞线”现象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并结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大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力度。
2016年至2018年,全区分别完成47、60、55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今年,围绕“美丽家园”建设要求,将完成新增55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