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 表 建 议 办 理 用 纸
建议号
装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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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对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提出人 |
金雄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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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形式 |
□面见 □电话 □传真 □网上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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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金雄坤代表: 您好。您的建议我委已收悉,经实地踏勘,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将意见答复如下: 为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2018年9月由友谊路街道牵头召集区交运所、友谊路派出所、交警四大队、街道社区平安办、街道网格中心及宝加停车公司协商研究,利用该区域空置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办理临时公共停车场,并委托宝加停车公司负责日常停车管理。 经了解,该区域占道停车问题以前的确存在,经过多方的反映沟通,目前该停车场部分停车位已安装停车位限位器,有效解决了停车占道问题。对于5月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督促宝加停车公司对未安装限位器的剩余泊位,尽快安装限位器,以避免停车占用人行道问题;二是提醒停车场内洗车商户不得将客户车辆占道停放,并由宝加停车公司一并安装限位器;三是要求宝加停车公司进一步完善停车场的管理机制,加强现场停车管理,有序引导市民规范停车。5月20日复查时,该区域车位均已安装停车位限位器,不会再产生停车占用人行道的问题,还道于民。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征求提出人意见,如书写不够,请另附纸。
2. 提出人可以当面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也可以在走访答复后将本表寄送承办单位。
3.本表经代表签名后,一份存承办单位,二份送区政府办公室,一份留提出人(若为联名建议留三份)。
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的分类(请在4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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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采纳 |
√ |
正在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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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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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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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公开属性的分类(请在5个选项中选择1项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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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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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全文公开 |
摘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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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文非主动公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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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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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请在栏目后的空格内用“√”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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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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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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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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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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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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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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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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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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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中的沟通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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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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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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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的针对性 |
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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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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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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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