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上海市宝山民办旦华实验学校的办学申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对你公司办学条件、举办者资质及相关办学申请材料的评估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公司举办上海市宝山民办旦华实验学校。该校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性质;办学内容为小学、初中学历教育;注册资金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华;办学规模为9个年级,24个班级;招生对象为九年义务制教育适龄儿童;学校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2号。
你校在获得办学许可后,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并做好相关的法人登记工作。希望你校能依法规范管理,开创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