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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宝征地告〔2020〕第1002号)

信息来源: 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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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征收土地公告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0-12-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12-1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0〕第1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0年12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0]100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街巷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西起规划富长路以西500米处,东至江杨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马泾桥组366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78.1平方米、建设用地191.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 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牛角尖组861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89.1平方米、建设用地2324.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新建组1505.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05.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野巷组1665.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65.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271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07.2平方米、建设用地1006.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宝山区杨行镇桂家木村前进组595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5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宝山区杨行镇桂家木村塘东组85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5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宝山区杨行镇桂家木村尹家湾组1038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38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宝山区杨行镇苏家村沈巷组23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3平方米、建设用地191.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宝山区杨行镇苏家村原方桥组674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4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1、宝山区杨行镇苏家村原吴家宅组447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7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119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90.8平方米。

13、宝山区杨行镇杨北村徐巷组42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7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5.4 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30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284.6平方米、建设用地3714.1平方米、未利用地1306.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宝山区建设用地事务所、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6131117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杨华栋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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