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基层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秋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宝安委办〔2024〕13号)的要求,现将《宝山区水务行业秋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宝山区水务行业秋冬季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秋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宝安委办[2024]13号)的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稳固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结合我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现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秋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 作为深化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切实把理论研究转化为事实措施,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问题,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持续保障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宝山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强化落实我区“九有九加强”综合治理措施中的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摸清隐患问题清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障我区水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零存量,稳步消减我区水务行业一般隐患清单,稳固提升我区水务行业安全。
三、重点任务
(一)层层夯实,扎实推进我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严格按照区里文件要求,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全部上账、 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紧盯重点场所、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闭环查处整改回看,夯实主体责任。
(二)深入排查,全面开展水务在建工程专项整治
紧盯水务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重点内容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宝山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十必查、十必处”重点整治,重点围绕重大工程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危大工程按图按规按方案施工、临边洞口防护措施落实、临电安全管理、高处打击坠落、消防安全保障、仓库堆物堆载、宿舍常态管理、电瓶车充电停放等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常态化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评价、定期汇总、闭合整改,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效能。
(三)着力推动,水务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加强办公场所、水务设施设备、仓库等消防管理。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及状态、办公场所及的安保措施、仓库的防火分隔及保障措施、电瓶车停放充电、消防车通道畅通性、应急处置保障等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分析评价、形成清单、落实责任、整改消项。推进发挥发挥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阶段(9月22日至10月31日)。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自身职责,根据治本攻坚任务,深入查找责任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大力推进边查边改边提升。
(二)集中攻坚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严格落实“九有九加强”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制度落实,盯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风险隐患,精准发力,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重大事故隐患,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高压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查找分析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可控、问题不复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到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必要性、切实性、重要性,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研究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有实效。
(二)形成监管合力。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研判,从严查处,必要时可进行联合行动。
(三)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完善事故警示约谈机制,加强责任倒查,对在推进百日攻坚行动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
(四)落实情况报送。各局属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积极开展本次行动,并将行动开展情况专报和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于每月19日前报送局安委办(联系人:郁琳 13764672286;邮 箱:1520619537@qq.com)。
附件:宝山区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宝山区百日攻坚行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
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 |
隐患排查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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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检查 组 |
其中: 暗 查 、 暗访组 |
其中: 交叉检 查组 |
参加检查人员 |
检查企 事业单 位和场 所 |
排查出事故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 |
未整改事故隐患(其中:未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
公开 曝光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
关闭非 法违法 企业 |
处罚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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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处) |
(处) |
(起) |
( 家 ) |
(家) |
(个) |
(家)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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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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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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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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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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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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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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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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