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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0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庙行镇 发布时间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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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06-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6-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庙行镇

对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0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萍萍代表:

您好!

您在本次区人代会上所提的《关于怡景园小区非机动车库改造、扩建问题》收悉,经我镇与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规资局研究,现答复意见如下:

怡景园小区建于2009年,总建筑面积34.4万平方米,总户数2990户,是一个大型住宅小区。小区原规划设计非机动车11个,随着非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加,原非机动车库又无充电装置,有许多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路边及楼道大厅内,存在安全隐患。为缓解小区非机动车充电矛盾,业委会、物业和居委会已对小区内所有非机动车库进行改造,安装充电装置,部分车库还安装了消防简易喷淋。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结合今年5月1日我市施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镇相关部门已经与小区业委会、物业和居委会开展深入研究:一是在尽可能不调整绿化的前提下,寻找合适的位置,增设非机动车停放及地面充电装置,逐步缓解充电和楼道内停放矛盾,如需调整绿化,则将按照区绿化市容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办理;二是对现有的地下非机动车库,从使用方便、消防安全等多方面考虑,细化改造方案;三是在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增设醒目安全提示,提醒业主下车库缓速推行,并在缓冲平台墙面安装泡沫板等防撞材料,预防业主车速过快发生危险,后期再指导业委会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按规范拟定坡度改造方案。

因改造非机动车库和增设停放点均属于业主共用部位的改建和重建,镇相关部门也会指导业委会根据《民法典》《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平稳有序推进小区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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